学佛禅苑 佛教经论 二十徒劳行——之一、若不摒弃伤害有情,发菩提心为徒劳也

二十徒劳行——之一、若不摒弃伤害有情,发菩提心为徒劳也

很多行者为了寻求了生脱死的道路,历尽千辛万苦辗转跋涉于荒原大漠野岭深山之中,更有的为了求取正法背井离乡倾家荡产抛妻弃子在所不惜,其对佛法之恭敬、之虔诚,甚近乎于一些佛法上已证得大成就的大德高僧;按说,有这等之出离心,应该于佛法的修持中颇有建树,但是由其种种业力阻障使修行的成就一般,没有殊胜的证境,其景可怜可叹!

究其原由,首当其冲就是对待众生的观念问题。

应如何地对待众生,这是一个直接关系修行人成就的最根本的元素;修大乘法要,必须以渡众生成就而修法的菩提心为基础;有此菩提心,欲渡众生就有了依怙;

但是,大乘行者并非仅有此菩提心就足够了,还须有实际证境修持,否则发菩提心渡众生就成了无根之木。所作的修持不是大乘菩萨的行为,那发心渡众生也是一句空言,一个空愿力;

因此发菩提心要与修行紧密地结合起来。这个修行,最主要就是如何做到:真正地把三界六道的众生当作是自己的亲人般去爱护,切实持有大乘菩提悲心对待众生,这是至关重要的!

发菩提心,人人会发,而行持上做不做得到,又是另外一回事。许多行者由于悲悯心生,故发菩提心誓愿救渡众生,但是在他们的实际行持上,却不能做到将一切众生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,所以在发菩提心之后照旧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做出伤害有情的行为,那自然不是一个真正大乘行者的行持了。

只要是有了伤害众生的意识乃至行为的产生,可以说,他就已经背离了自己发的菩提心,从而破了自己立下的誓愿,已经没有菩提心了,这对于修行人来说,是极其可怕而又痛苦的:因为这意味着他不但是白白修行,不能证得成就,而且还要为此破毁誓愿而遭受沉重的果报。

发菩提心后伤害有情,这种情况很容易发生,而其原因就是在发菩提心那一片刻的悲心不能时时守持,因而失掉了对诸佛菩萨及众生的承诺。

譬喻说,一种很典型的事例:有极少数发了菩提心的弟子,他们或由于工作上的应酬接待领导或关系户的原因,“不得不”被迫杀生,弄某某领导喜爱的什么鱼,弄什么肉,以及什么生猛海鲜等等。

这些弟子事后很痛苦,觉得自己犯了杀生的罪,与所修的行背道而驰,破坏了教戒,毁灭了誓愿,于是他们会到上师那里去忏悔,想藉以洗清罪业——而下一次某某领导来了他还会如此炮制,——尽管于其内心来说也是极不愿意的,但是,为了保住领导的欢颜,取悦于上司的赏识,或者干脆直接来讲,是为了保存饭碗,一顶帽子,捍卫自己的世法利益!

当然,这里并不是说,在家行者学佛修行就完全不用考虑世间法福报利益。恰恰相反!学佛修行的人都不长益、或没有福报,那学佛法开智慧、长福报岂不是一句欺骗众生的空话吗?

事实上,学佛修行,不但要考虑福报利益,而且还要通过修行,比世间上的众生更幸福,增长更大的福报,得到更殊胜的受用,从这个角度也藉以说明学习佛法的优越性。而这其中的前提条件就是:任何行人必须依法而行。

不依法义而行,是得不到受用的。密乘宗师,莲花生大师就曾经说过:从未见过学佛修行的弟子饿死。这也是告示真学佛、真修行的弟子必然得到真加持的缘故!

但是长福报归长福报,作为学佛修行的人,必须要将一个问题权衡清楚,那就是:当世间法上的利益和佛法的原则行持要求相互违悖的时候,如何去妥善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分歧。

实际上,这个问题在每个行者初初皈依佛门的时候,就已经解答得很清楚了:进入佛门,就必须要做到依法不依人,佛法是助众生了生脱死臻至成就的真正法义。即:不依佛法法义,就不可能了生脱死。

而在发菩提心的时候,就应做到:无量众生誓愿渡,无边烦恼誓愿断;身在佛门学习正法的佛弟子连把佛法放在第一位都做不到,可见他皈依和发菩提心时的誓言是虚妄不实、骗己骗人的。

真正发心要成就的佛弟子应该是宁舍生命不舍法,法义比自身的性命还重要!

当然部分行者的境界还达不到这一步,暂不对他们作过多的苛求,这是一个境界的问题,需要他们慢慢去悟,逐步地将境界提高。

当他们真正认识到佛法至理的珍贵和难得,以及深刻洞悉了世间一切诸相皆是虚妄不实之后,他们会彻底了悟,万事万法不予以执着时,自然就能够做到宁舍生命不舍法了。

若作为一个佛弟子不光是做不到宁舍生命不舍法,就连依法不依人也做不到,在世间法和佛法之间出现问题时,肯定只是一心地执着世间利益,世间法高于佛法,乃至为了追求世间权贵利益而罔顾佛法的戒律和原则;那学佛等于白学,知戒犯戒,必然下堕,因为他是虚伪的、假学法弟子;只有等着去轮回,受尽一切诸苦了。

佛法不是去怂恿、或是唆使居家行人对于世间法利益福报一点都不要,什么都不管,把自己的福报都抛弃完,只要一心求取法度就够了。这是不对的观念!佛法提倡的是要有福资粮,一点福资粮都没有,资粮道就不能圆满具足,这表示加行尚未能修好,当然正行就谈不上了。

因此,学佛修行的人要将这个问题区分清楚,千万不可模糊不清,乱来一气,失却正知正见,要不就左,要不就右,知见上一片混乱,不能高举正法正见幢,是修不好行的!记住学佛是修二资粮,那就是福慧。

而发菩提心后伤害(杀害)有情的行为,在何地何时都是时有发生的。过后这些弟子既痛苦又委屈,认为他们并未本意要杀生,乃形势所逼,实不得已。

这种无谓的开脱实在令人痛心得很,觉得其之愚痴可怜:他们仍未彻底明白修行二字的含义、包括发菩提心的意义;其实不光是为了别人,首先是为了他们自己。因为发菩提心就俨然是给自己和诸佛菩萨之间架了一座桥,有了足以相通之处,如此诸护法空行鉴其利乐有情之心才会来护持修行,扫平魔障,助其成就,令自己的成就道更有保障。

这些为自己的杀生伤生而开脱的人,他们不知道,无论是什么形式的藉口和理由都是毫无意义的,都不能改变自己直接或间接杀生的事实!当一个人还要藉故为自己的滔天罪行开脱辩解时,他的大悲心、菩提心已经荡然无存、丝毫难觅了。而他之所以要为自己开脱,是因为试图期冀诸佛菩萨和上师能对他的杀生行为,加以“明白”、“理解”,因而就好像可以侥幸地不承担业报果,当作是自己不曾破毁誓愿。

彼等把发菩提心立誓愿当作是上师和诸佛菩萨要他们做的事情,只要上师说一句可以了,不算有罪吧,似乎就没有因果了,他们愚痴到了这种地步!却不能自己从内心深处的一种觉醒,没有认识到对待众生如自己的亲人是切身真正的必需和本能,这就是一个人的素质和觉悟的问题了,当然也是诸有众生的觉悟境界。连这一点都没有明白过来,那发什么菩提心修什么行就可想而知了。

也就是说,他们在发菩提心时立誓要将众生当成自己的亲人,结果相反不但没有做到,却在杀生时仅有一点点内疚自责,更多的是心安理得,企图将责任推卸掉,为自己的行持寻求开脱。这未免太可怜了!

试想若是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父母亲或是子女被领导拿刀砍死、倒在血泊中,恐怕早已是怒红了眼,一个箭步冲上去,管他是不是领导,将这个刽子手掀翻在地,亲手刃之报仇;他还能如此堂而皇之施施然地说吗?“我也不愿意,迫不得已,你们不要怪我,我也是没有办法,谁叫他是领导呢?我不听他的话,我就没饭吃!”——世上果真有如此咄咄怪哉、泯灭情理的人的话,只怕早已为世人所不容,行之所处,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。

由此看来,不仅仅是一个世间法高于佛法,世间利益高于佛法法义的问题!还反映出一个更重要的思想观念,在那些愚行者看来那就是——“所有的众生并不是平等的!其他有情的性命是无关紧要的,人类的性命却是真正的生命;其中,自己现世亲人的生命,又是在人类的性命里最重要最宝贵的。”

所以自己的亲人被杀死,便嚎啕大哭,寻死觅活,痛不欲生,誓要问出真正元凶,一气之下恨不得让其丢刀断首;而一只鸡抑或一条鱼被宰割,却无有所谓,顶多有一丝丝恻隐之心,请上师超渡便是,不用小题大作,大做文章……

而当初在发菩提心时,视三界众生皆悉平等,皆为自己的亲人的心哪里去了?更难以想像的是如不能做到将有情当作自己的亲人,怎么可能生起大悲、去发大乘菩提心呢?这种“菩提心”,实在令人匪夷所思!

试图为自己的杀生行为作开脱的,那等于不去从本质上明白不杀生伤生的重要意义——他们把不杀生伤生单纯理解为上师的一种说教。虽然也一度感到恐慌,怕影响修行成就,但是这种恐慌只是对生死轮回的痛苦触及表肤,对要偿还恶业报果而致下地狱的隔靴搔痒的怖畏;实非是深入其灵魂深处体验自己造下罪行的切肤之痛,一种似被烈火灼燎、钢针戳扎般极端尖刻、强烈,而又伴随着懊悔、怖畏的痛苦!

任何世间上的人能认识悟觉和体验到这种痛苦的话,他便会马上放下直接或间接杀生伤生的屠刀,用顺乎正法的知见这把慧剑,坚决而果断地斩掉任何一丝一缕杀生或伤生的因缘,并且以后不得再犯,这才是一个真正大善根器的佛弟子应具所为;

那种只是感到肤浅怖畏、不断重复地去杀生、去忏悔的所谓发菩提心的人,等到他们真正有切肤之痛的那一天,将是在恶业因缘成熟、果报降临、自己在烈焰地狱被烈火焚烧或在刀山地狱被刀剑屠戮的时刻,他们才会彻底明白:为什么、而且必须要发菩提心渡众生,不能伤生杀生,可是为时已晚了!

所以真正发大乘菩提心、誓愿救渡众生的大善根人,看到一条鱼或一只鸡被杀死,想到的就是:也许那就是自己伤害有情的将来的下场;

而随便发菩提心、却不依大乘法义行持、假渡众生的人,看到的仅仅是一条鱼、一只鸡被杀死而已!

......

既杀生伤生,伤害有情,那么他们修行的道路就变成了顺从邪知邪见邪行而走向地狱的道路,结果证道不成,反而令自己下堕,随愿而发的菩提心,则势如南辕北辙般——徒劳而无有裨益了!

行人当知,不摒弃伤害有情而发菩提心是为徒劳也!

(完整法义请详见《子必依论》)

声明:一切正知正见,以佛陀亲说法音和佛经作为学习、行持的最高标准和根本指南,尊奉南无释迦牟尼佛的教戒!https://www.fojingge807.com/5527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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